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标志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由政策引导迈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,对于稳定预期、提振信心、激发活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法律围绕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、规范经营、服务保障、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。在市场准入方面,明确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;在要素获取方面,要求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使用资金、技术、人力资源、数据、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。
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,法律提出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,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,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、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。在权益保护方面,明确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不得违约拖欠民营经济组织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等账款。
专家表示,民营经济贡献了50%以上的税收、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、70%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、80%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、90%以上的企业数量。以法治方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,有利于形成“国企敢干、民企敢闯、外企敢投”的良好局面。对于固安这样的产业新城而言,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,也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、吸引优质项目落地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。





